根据法律媒体报道,美国曼哈顿联邦地区法官Jed S. Rakoff在初步审判程序中裁定,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并随后分享给律师的文件,可以在法庭上被采纳为证据,且不受律师-客户保密特权的保护。
该裁定涉及一起金融欺诈案。检方指控被告在被捕前使用AI聊天机器人创建了多份文件,并分享给了其辩护律师。这些文件随后被调查人员查获。联邦检察官认为,这些文件应被视为“工作成果”,而非受保密特权保护的法律策略沟通,并指出AI工具自身的使用政策并不保证对话的机密性。
辩方则主张,尽管文件非律师直接创建,但其内容基于与法律代表的对话,应受到保护。辩方还提出,证据内容牵涉辩护团队自身,可能导致被告与其律师之间产生利益冲突。法官虽未支持保密特权的主张,但认同证据可能引发利益冲突问题。
此案将AI开发者、隐私监督机构与安全倡导者之间日益加剧的争议置于聚光灯下。部分AI公司高管曾建议,应将对AI聊天机器人的对话给予类似律师或治疗师客户保密特权的保护,特别是考虑到AI助手在个人健康咨询等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入。然而,面临多起诉讼的AI开发者,一方面试图将聊天记录置于“黑箱”之中,另一方面其政策又常允许政府机构查看日志。
与此同时,隐私监督机构对AI工具广泛的数据收集与存储表示担忧,这已促使部分开发者采取措施减少聊天历史存储并允许用户匿名使用。本案的裁定凸显了在人工智能时代,法律特权范围、证据规则与用户隐私保护之间存在的复杂张力。



